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强化财税政策手段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导言: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围绕为企业纾困解难,找准财政职能定位,着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财税金融服务,强化法治保障,加强政策落实监管,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围绕为企业纾困解难,找准财政职能定位,着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财税金融服务,强化法治保障,加强政策落实监管,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多举措落实退税减税政策,助力企业减负降本
一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免、减、退、缓等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突出帮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纾难解困。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降低部分地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减轻企业用工成本。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二是扩大政策实施效应。研究出台地方税收减免政策,将“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由小规模纳税人拓展至个体工商户和小型微利企业,按照50%最高幅度减征地方“六税两费”;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未就业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创业、以及企业招录上述人员,按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应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最大限度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
三是强化政策落实机制。为确保用足用好用活新疆困难地区和喀什、霍尔果斯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政策落实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确保国家赋予我区的特殊优惠政策落地见效,确保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
四是加快企业退税进度。协同相关部门联动,加大基层资金保障,加快落实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弥补基层政府大规模退税带来的财政减收,增强基层政府“三保”能力,保障退税政策落实。
二、举全力发挥财政金融协同作用,着力解决融资难问题
一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的撬动作用。着眼开门红,延续实施降低融资担保费率至1%以下政策,支持政府性担保机构充分发挥作用,助力化解中小微企业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是发挥普惠金融政策的引导作用。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政策,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亿元,用于发展示范区普惠金融和支持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发展。优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发挥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生产贷款贴息政策作用,支持自治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发挥对金融机构的激励作用。完善地方国有金融机构绩效考核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面向中小微企业贷款力度。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及保费补贴政策,支持扩大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
三、全流程优化政府采购服务,提升市场主体参与度
一是着力推进“便利”采购。统一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系统,实现小额通用货物类、服务类采购线上交易,便利采购人和市场主体。实行网上超市“全疆一张网”,实现网上超市商品同城同网同价、供应商库商品库共享共用。优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提高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进一步优化管理和服务。
二是着力推进“高效”采购。对采购方式变更、进口产品审批等工作程序实行限时办结,缩短办理时间。简化政府采购计划下达、代理机构备案等程序,进一步缩短采购周期。建立采购人需求管理制度,提高采购效率。创新“承诺+信用管理”管理模式,降低交易门槛。
三是着力推进“重点”采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调控职能,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完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机制,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绿色采购制度,引导购买节能环保产品。采取优先采购、预留份额、给予价格扣除等方式,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四是着力推进“阳光”采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库和供应商管理,实现对采购主体、活动、结果等全方位监管。健全政府采购诚信管理体系,积极推行非强制纠纷化解模式。开展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清理,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抓关键强化法治保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依法履职。编制自治区财政部门权责清单指导目录,规范财政行政权力运行。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依法严格财政许可事项管理。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确保财政领域审批事项“非禁即入”。严格落实会计行业准入“全国一张清单”模式,全面推开会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是坚持全覆盖监管。大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信用监管措施,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推进财政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细化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措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和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持续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
三是坚持从源头防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细化实施措施,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措施,全部进行公平竞争自查。制定财政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政策措施制定管理流程,从源头防范财政管理风险。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加强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控,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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