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布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实施方案
导言:为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全面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天津市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全面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天津市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的主要目标为:通过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到2025年,实现“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格局进一步巩固;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多元化的就业服务功能更加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人员队伍能力明显提升;专业化信息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就业服务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
《方案》明确提升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的重点任务。根据《方案》,天津将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升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市就业服务中心等单位就业服务能力,高质量组织市级重点就业服务活动,提供求职招聘、创业服务、失业管理、重点群体帮扶等服务。同时提出将加强中国天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促进各园区政策更优化、硬件再升级、运营更有效,打造特色鲜明、与产业发展紧密融合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平台。加大对以共享经济平台等为代表的人力资源行业新兴业态、新增长点的扶持和培育,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迭代升级。
同时,强化智慧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建设。依托智慧人社平台建设,搭建“智慧就业”系统,形成数据资源统一、业务集成经办、覆盖“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平台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天津市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网”,打造就业政策宣传、就业补贴申领、就业信息发布、就业岗位对接、就业服务活动、就业数据统计、就业资金监管全过程、全方位信息化服务平台。
此外,天津将强化政策支持,优化就业服务资金保障。根据稳就业工作需要,每年制定市级重点就业服务活动计划,具体项目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办,也可引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承办,并纳入就业补助资金保障范围。
免责声明:
※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来自媒体转载或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中国企业新闻网:020-34333079 邮箱:cenn_gd@126.com 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处理。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