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保障海上劳动者权益,北仑区人社局和北仑海事处创建业务沟通互联机制
导言: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根据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交海发〔2013〕202号)规定,确定共同管理、两部监管、一家发证的原则。
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根据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交海发〔2013〕202号)规定,确定共同管理、两部监管、一家发证的原则。人社部门着重在最低年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作和休息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等六个方面保障海员的合法权益。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北仑港吞吐量连年创新高,同时北仑辖区拥有40余家船企,1000多名持证船员,占全宁波20%服务船企。为维护船员各项合法权益,北仑区人社局和北仑海事处创建业务沟通互联机制,促进辖区船舶有序航行,有效提升地方海洋经济。
一是建立联络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工作会议和业务交流会议。二是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以提高工作成效、化解辖区航运公司和船员矛盾为目的,不定期开展普法宣传、联合检查和联合调解等形式的联合工作。三是建立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建立常态化的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下一步,双方将进行合作签约仪式,增强直属机构和地方部门的业务合作,进一步强化船员维权意识,维护其在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的权益。来源:北仑区人社局
免责声明:
※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来自媒体转载或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中国企业新闻网:020-34333079 邮箱:cenn_gd@126.com 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处理。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