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末,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法人机构成员共3841家
导言:截至3月末,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法人机构成员共3841家,全部为金融机构。按法人机构统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2共计2236家。从持债规模看,前50名投资者持债占比50.8%,主要集中在基金公司、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自营)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代客);前200名投资者持债占比81.9%。
据人民银行网站消息,截至3月末,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法人机构成员共3841家,全部为金融机构。按法人机构统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2共计2236家。从持债规模看,前50名投资者持债占比50.8%,主要集中在基金公司、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自营)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代客);前200名投资者持债占比81.9%。单只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数量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和中位值分别为75、1、11、10家,持有人20家以内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只数占比为92%。
3月份,从交易规模看,按法人机构统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前50名投资者交易占比50.2%,主要集中在证券公司(自营)、城市商业银行(自营)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自营),前200名投资者交易占比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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