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财政局:多措并举 “四个全面”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导言:2021年,兴安盟财政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标准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对标先进找差距,补齐短板强弱项,多措并举,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兴安盟财政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标准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对标先进找差距,补齐短板强弱项,多措并举,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全面实现政府采购“一张网”管理。一是重塑政府采购信息化运行模式,横向打通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国库支付系统,纵向打通上下级政府采购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工作网络化、标准化、电子化运行和上下级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全方位的一体化管理。二是推进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实现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项目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政府采购全周期、全过程电子化管理。三是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加强社会监督,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分网为主体,推进采购需求、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全流程信息公开,打造阳光采购。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动政府采购规范高效运行。一是严格按照自治区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盟市和旗县不再制定本地区集中采购目录。全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统一规定为40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盟市级80万元、旗县级60万元。通过采购限额标准的提高、采购程序的优化,强化采购人的采购自主权,增强采购灵活性,提高预算和采购的执行效率。二是依托自治区统一建设的政府采购云平台强化预算执行控制,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无系统不交易、无合同不支付、无验收不结项”的原则,杜绝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现象,规范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全面清理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三是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专栏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公开政策咨询和投诉受理电话及邮箱,积极解决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服务质量,切实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效率。
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全面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一是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取消政府采购领域报名费和投标保证金,降低供应商市场交易成本;搭建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采购人提高预付款比例,减轻企业资金负担,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二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组织本地区预算单位做好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按照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在“832平台”填报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预留份额,并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832平台”在全国832个脱贫县范围内采购农副产品,做到及时在线支付,不拖欠货款。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促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充分发挥政府采购需求牵引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三是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对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对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优化绿色政采市场环境。
加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服务质效。一是实施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政府采购活动设定“高压线”,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和监督管理部门对标对表清单,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合理设置需求、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认真履约,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二是积极构建政府采购诚信评价体制,运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的诚信评价功能,建立对供应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四方互评的评价体系,实现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主体行为的评价,并将各主体诚信等级及处罚情况在网上公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监管透明度。三是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受理工作,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并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差距就是动力,榜样就是力量,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兴安盟财政局将继续深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潜力,持续提升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效,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