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财政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 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导言:2021年,洛阳市财政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政务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洛阳市财政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政务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工作落实的有效抓手,纳入总体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同步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主要抓,局办公室直接抓,各科室单位协同抓的领导体系,形成了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工作责任。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建立了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明确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预算科负责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数字财政中心负责局外网网站建设及网站考核,税政条法科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申请及相关诉讼应诉,并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三是开展专题培训。邀请市政府政务公开办领导围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专题讲座,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不断强化财政干部公开意识、规范用权意识、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二、健全公开制度,提升公开质量。进一步探索规律、把握特点、健全制度,不断提升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健全工作制度。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对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渠道、实施步骤、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完善,着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及时做好主动公开。依托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明晰公开渠道,明确办理时限,规范办理流程,维护群众知情权。同时,明确要求政策解读与文件制发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实现政策解读和文件双向链接。三是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公开标准划分,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并由局法律顾问进行审核,严格把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制定标准指引,做好预决算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建机制、抓检查、强考核上下功夫,加快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一是统一公开格式,细化公开内容。印发财政预决算公开标准目录,制定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预决算公开模板,对功能类、经济类和“三公”经费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内容进行分类、分级和细化,确保严格按照统一表格和文字说明公开预决算信息。二是统一公开时间,明确公开方式。规定除涉密信息外,在人大批复预决算后20日内公开政府预决算,预算部门在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公开部门预决算。同时在市县两级政府或财政部门官方网站设立统一的预决算公开平台长期公开,确保随时可查、接受监督。2021年度预算已全部按要求依法及时公开,其中市直部门84个,所属单位348个,公开进度100%。三是规范审核程序,坚持精准指导。要求预算部门在公开前,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按程序报财政部门备案。对照预决算公开目录认真开展自查,并及时向社会做出说明。同时市财政局负责对市直部门和县区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指导。
四、拓宽公开渠道,提升服务质量。一是优化门户网站版面设计。对洛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改版升级,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细分为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板块,实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在线点击查阅,提升群众对财政工作和财政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率。二是重构预决算集中公开平台。优化预决算公开归集方式、发布流程,进一步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彻底解决了链接失效、公开信息不同步等问题,新平台展示内容更加规范,公开文件资料查询更加便捷。三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宣传财政政策,累计发布微信公众号274条,发布政务微博121条;通过学习强国、中国财政、河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的洛阳探索》《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为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贡献财政力量》等宣传稿件27篇,广泛宣传财政政策法规、创新做法和工作成效。
下一步,洛阳市财政局将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重点加强社会关注程度高的财政政策解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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