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海关查获侵权照明灯具613个
导言:3月31日,经相关商标权利人确认,深圳海关所属大鹏海关此前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的613个照明灯具涉嫌侵犯“UL及图形”商标专用权。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3月31日,经相关商标权利人确认,深圳海关所属大鹏海关此前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的613个照明灯具涉嫌侵犯“UL及图形”商标专用权。
日前,佛山某贸易有限公司向大鹏海关申报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方式申报出口照明灯具一批,共计2644个。大鹏海关在现场查验时发现其中一款灯具带有“UL及图形”图形,初步判断涉嫌侵权,该款灯具共613个。后经权利人确认,该批货物侵犯其商标专用权,权利人向海关提出保护申请。目前,海关已对上述侵权嫌疑货物办理扣留手续,由相关部门进行下一步处置。(陈宇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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