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印度3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导言: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为662)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暂停接受印度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为459)的产品进口申报5周,暂停接受印度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为1544)的产品进口申报6周。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因从进口自印度6批次冻南美白虾的8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为662)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暂停接受印度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为459)的产品进口申报5周,暂停接受印度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为1544)的产品进口申报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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