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举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业务培训
导言:从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为有效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确保新政策顺利实施,切实提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业务水平,近日,市人社局举办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业务培训。
从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为有效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确保新政策顺利实施,切实提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业务水平,近日,市人社局举办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业务培训。省人社厅相关处室、中心专家来盐授课,市人社局吴旭东副局长出席开班动员并讲话。
从培训班现场获悉,省政府《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现行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应当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用于保障对象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鼓励保障对象将安置补助费充实到社会保障费用当中。
培训首先由省人社厅城乡居保处处长解读《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重点就新办法起草过程、新办法和原先江苏省政府令93号令的政策衔接和主要区别、新办法各条款等内容作详细解读,使与会人员对新老政策变化之处有更清晰的理解。
随后,省城居保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陈华重点围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规程》。科长主要就2022年经办工作总体思路、新政策经办规程主要内容、新办法信息系统主要功能模块作细致讲解,图文并茂、有理有据,使与会人员进一步明晰了业务经办流程。
培训班上还设立了是现场互动环节,与会人员对新办法疑惑之处作了问答互动,既扩大了新政策的宣传广度,又促进了经办人员对新政策的了解和掌握。会场气氛活跃,与会人员各抒己见,积极互动,将培训活动推向高潮。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事关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各地要有担当意识和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新增被征地农民刚性进保、应保尽保;同时创新协作模式,积极抢抓我市出台深化镇(街道)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意见的契机,以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为引领,持续探索创新,强化协同协作,有效提升基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水平,切实保证推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在盐城落地落实。
培训班上,市人社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还通报了《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起草情况、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审核情况。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全程参加培训讲解。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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