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水利委员会党组制定印发《淮河水利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导言:近日,淮河水利委员会党组制定印发了《淮河水利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有关精神和水利部党组关于规范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委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近日,淮河水利委员会党组制定印发了《淮河水利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了考核人员范围,细化了考核内容,规定了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的确定,强化了考核结果运用,为平时考核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根据《实施细则》,委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以季度为周期,每年四次,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今年年初,委党组制定印发了《淮河水利委员会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项制度的出台,从制度层面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委党组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建立了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体系,形成平时与年度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新阶段淮河保护治理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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