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新一批跨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
导言:近日,水利部印发全国第四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进一步明确了长江流域53条跨省河流的69个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近日,水利部印发全国第四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进一步明确了长江流域53条跨省河流的69个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至此,长江流域已有85个跨省河流和重点湖泊的131个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得到水利部批复,率先实现了重点跨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体系全覆盖。
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管理,事关流域河湖生态环境复苏,是全面落实长江保护法关于生态流量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强化流域治理管理的重点工作。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从2019年起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流域相关省市开展跨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制定工作,2021年在前期水利部已批复32条跨省河流和重点湖泊62个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基础上,又组织推进了金沙江-定曲、岷江-大渡河等53条河流69个控制断面的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实施《长江水利委员会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
下一步,长江水利委员会将持续强化生态流量保障监管,加强河流水资源统一调度,督促水工程将生态用水纳入调度规程,积极推进和扩大水利水电工程生态调度试验范围。不断健全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机制,深入推进生态流量监测、实时预警处置和月度达标评估等工作,切实履行流域机构在河湖生态流量管理上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有效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全力维护河湖生态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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