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通知要求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
导言: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工程质量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核心,关系到住房保障政策有效落实,是新发展阶段实现居住条件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重要体现。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工程质量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核心,关系到住房保障政策有效落实,是新发展阶段实现居住条件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重要体现。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提升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解决质量常见问题,让住房困难群众“住得进”“住得好”。
通知从防水、防噪、室内空气健康等8个方面划定了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底线要求,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便于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的技术要点。
其中,在室内房间不渗漏方面,要求“卫生间楼地面和墙面应设置防水层,淋浴区墙面防水层翻起高度不应小于2米,且不低于淋浴喷淋口高度,洗面器处墙面防水层翻起高度不应小于1.2米,其他墙面防水层翻起高度不应小于0.3米。管道连接严密、维修更换便捷,连接部位不渗不漏。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毫米;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毫米。卫生洁具、厨房水槽与台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应密封防水”。
在室内隔声防噪方面,要求“楼板、墙体上各种孔洞均应采取可靠的密封隔声措施,门窗和隔墙隔声性能优良,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应具有减振、隔振措施。电梯井道、机房不应贴邻卧室,或设置有满足隔声和减振要求的措施。外部噪声源传播至卧室的噪声限值昼间不大于40分贝、夜间不大于30分贝,内部建筑设备传播至卧室的噪声限值不大于33分贝。楼板厚度不小于100毫米且隔声构造符合要求,现场测量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应大于65分贝”。
在设备管线设置合理方面,要求“设备与管线应满足正常使用需求,安装整体效果美观,便于检修和维修改造。附属机电设备的基座或支架,以及相关连接件和锚固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生活给水的材料和设备满足卫生安全要求,饮用水池(箱)应采取保证储水不变质、不冻结的措施。电源插座均为安全型插座,厨房、卫生间、洗衣机等电源插座应设有防止水溅的措施”。
在围护系统防坠落方面,要求“墙体保温板材与基层之间及各构造层之间连接牢固,连接方式、拉伸粘结强度和粘结面积比应符合标准要求。建筑外保温系统与主体结构连接可靠,满足安全、耐久要求,不得空鼓、开裂和脱落。建筑的立面装饰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进行抗震设防。填充墙、女儿墙等非承重墙体应与主体结构连接可靠”。
此外,针对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管理,通知强调,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深化工程造价改革,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投标行为,严禁恶意压价、低水平建设。全面实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同时,要加强设计施工质量控制。设计单位应精心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明确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设计措施。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明确防治的具体做法,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要健全市场和社会监督。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积极探索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推动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发挥社会监督约束作用。
要创新组织管理方式。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大力推广装配式等绿色建造方式。积极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型组织管理模式,促进建筑、结构、机电设备、装修等各专业协同。
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施工过程留痕。结合技术要点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质量的监督检查,对产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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