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布《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指引》省级地方标准
导言:近日,福建省发布《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指引》省级地方标准。该标准并将于2022年3月29日正式实施。
近日,福建省发布《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指引》省级地方标准。该标准并将于2022年3月29日正式实施。
这一标准以劳动法、工会法,以及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在总结福建各类型企业等组织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实践经验基础上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可普遍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规定了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细则、评价方式及结果应用,并以规范性附录的形式设置了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细则表,以百分制的形式将各评价要素作直观量化,便于操作。
此外,各单位可依此标准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自我评价工作,评价综合得分80分及以上的,可申请作为省级集体协商示范单位。县级以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可以据此标准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价,并作为三方会议各成员单位评定各项先进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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