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
2021/12/23 15:21:53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导言:从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巩固特殊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进一步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10月以来,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市、区市场监管局前期检查中发现的特殊食品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本次行动共检查70余家,其中立案33件。
从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巩固特殊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进一步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10月以来,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市、区市场监管局前期检查中发现的特殊食品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本次行动共检查70余家,其中立案33件。
市市场监管局在“回头看”专项行动中立案处罚一起马鞍山某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案件,该案件是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8月5日对马鞍山某购物中心进行进行检查时发现的,市市场监管局立即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在“回头看”检查时,再次发现其婴幼儿配方食品仍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属于拒不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给予该单位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检查力度,规范经营单位的经营意识及特殊食品销售行为,进一步督促特殊食品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特殊食品经营氛围。
为帮助消费者正确辨别和选择特殊食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定义,特殊食品包括三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含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上述三类食品都有不同于普通食品的风险特点和食用人群,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与国家对相关产品或者配方都有不同于普通食品的管理要求,因此归类特殊食品予以严格管理,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
二、特殊食品需经市场监管总局注册审批,消费者选购时,可以要求经营者出示相关证书,也可以到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服务”“我要查”板块中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查询(http://tsspxx.gsxt.gov.cn/gcbjp/tsspindex.xhtml)。
三、选购保健食品应认准蓝帽子标志;选购婴幼儿配方乳粉应查看产品标签产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YP+4位年号+4位顺序号”;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查看产品标签产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4位年号+4位顺序号”。
四、选购特殊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企业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五、消费者对购买的特殊食品质量安全如有质疑,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作者:市场监管局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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