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 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021/12/23 14:34:25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导言: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始终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简称“农批市场”)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农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守好食品安全底线。
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始终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简称“农批市场”)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农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守好食品安全底线。
一是开展农批市场全流程食品安全查验。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全流程食品安全查验要求,依法依规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及销售者入场查验,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市场经营行为,重点加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信息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销售台账、食品销售凭证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示消费者不采购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溯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教育引导入场销售者加强对采购渠道的质量审核,查验并留存规范的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确保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二是规范农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档案。要求农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义务,全面开展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信息摸底排查,统一建立《内蒙古自治区集中交易市场档案》、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销售凭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交易市场开办者日常检查表》文本格式,规范农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档案,截止目前,全区各盟市统计上报52家农批市场,6782家入场销售者全部建立电子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三是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整治行动。为改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脏、乱、差”现象,强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整治,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印发了《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整治方案》(内市监食通字〔2021〕42号),紧紧围绕集中交易市场卫生规范整治,集中力量对全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及入场销售者主体责任、卫生管理要求、运输过程管理规范、贮存过程卫生规范、销售过程卫生规范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准确排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存在的重点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梳理“风险点”,完善“责任链”,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改到位,为农批市场追溯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三年提升行动。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销售行为,强化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的主体责任,筑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基础,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守好销售环节防线,结合我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经营现状,从2020年11月到2023年11月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按照年度和业态比例持续推进,到2023年底,力争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管理制度、档案建设、食用农产品自查、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销售者(企业)管理制度、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产品信息公示等全部符合要求;强化监管责任,基本实现监管范围明晰化、监管要求统一化、日常监管规范化、主体责任制度化。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各项制度措施,压实四方责任,强化监管效能,持续推进农批市场卫生规范整治、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三年提升、农批市场食品安全查验、农批市场标准化建设、农批市场追溯管理等工作,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切实守住安全底线和疫情防控防线。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免责声明:
※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来自媒体转载或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中国企业新闻网:020-34333079 邮箱:cenn_gd@126.com 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处理。
标签 :
相关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