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开发44.83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 安置农村困难群体就业
2021/12/14 16:52:33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导言: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林草、财政、自然资源、乡村振兴、交通运输、水利七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云南省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试行))。
据云南省人社厅消息,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林草、财政、自然资源、乡村振兴、交通运输、水利七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云南省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试行))。
《办法》(试行)明确,乡村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农村困难群体就业,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人、动态管理、总量控制”“谁开发、谁使用、谁负责”及“一人一岗、自愿公开、统一管理”的原则设置,招聘程序必须按照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等步骤进行。
《办法》(试行)还对乡村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各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部门应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对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开发部门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并要求有关部门定期对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督查。针对近年来基层在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中反映出的实际问题和呼声,《办法》(试行)还对清退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7种情形和应当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的4种情形进行了明确。
据悉,目前云南省人社、林草、乡村振兴等七部门共开发44.83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农村困难群体就业,在帮助脱贫群众实现就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提升乡村各项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乡村振兴。
免责声明:
※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来自媒体转载或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中国企业新闻网:020-34333079 邮箱:cenn_gd@126.com 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处理。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