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发布《2021年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总体情况》
导言: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银保监会对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了2021年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本次参评机构共计1857家,其中商业银行1673家,保险机构184家。评估主要从党的领导、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和管理层治理、风险内控、关联交易治理、市场约束、其他利益相关者治理等八个维度,合规性和有效性两个角度对参评机构进行综合评估。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2021年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总体情况》。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银保监会对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了2021年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本次参评机构共计1857家,其中商业银行1673家,保险机构184家。评估主要从党的领导、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和管理层治理、风险内控、关联交易治理、市场约束、其他利益相关者治理等八个维度,合规性和有效性两个角度对参评机构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结果显示,近年来在监管推动下,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意识逐步提高,公司治理建设和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需要引起关注:部分机构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虚化弱化,党委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落实不到位;股东入股资金不实、违规股权代持、大股东违规干预的现象在部分机构依然较为严重;董事会运作不规范,董事的独立性欠缺、履职有效性不足,内部制衡监督失灵失效的情况在部分机构仍然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不到位的问题仍较为普遍等。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做好评估反馈等后续工作,督促参评机构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加强对评估结果的应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和改进公司治理监管,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改革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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