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后续监管守护“餐桌安全”
导言:近日,黄埔海关查获一起生产出口食品使用的原料未按照规定来自备案基地的违规行为,涉案货值2.74亿元。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近日,黄埔海关查获一起生产出口食品使用的原料未按照规定来自备案基地的违规行为,涉案货值2.74亿元。
据悉,东莞某农产品有限公司、东莞某农副产品加工厂通过出租铺位的形式,将其生产经营场所分租给并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出口蔬菜“揽货”单位和个人进行生产加工,而所谓的“出口蔬菜”实际产地并非产自有备案资质的种植基地。
“根据关区出口蔬菜企业较多的实际情况,我们先是开展贸易调查、市场调查,摸排锁定风险企业,再以径行稽查方式开展突击行动。”黄埔海关所属太平海关稽查关员何展耀介绍,“在实地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大量空白供货证明及收款对账等单证。在证据面前,企业对违法违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置。
今年以来,黄埔海关始终保持对进出口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组织开展进口食品备案企业专项核查行动,共核查进口食品备案企业22家,发现问题20宗,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根据《食品安全法》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出口食品食用的而原料未按照规定来自备案基地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各进出口食品企业在进出口经营活动时,应依法依规如实申报,守法经营。(濮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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