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试点工作进入实操阶段
导言:近日,青海省科技厅联合青海师范大学开展了科研财务助理“先行先试”工作,贯彻落实《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创新效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海省关于优化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改革要求,结合全省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实际,创新服务方式,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
据科技部网站消息,近日,青海省科技厅联合青海师范大学开展了科研财务助理“先行先试”工作,贯彻落实《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创新效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海省关于优化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改革要求,结合全省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实际,创新服务方式,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
青海省科技厅通过与高校科研管理、财务管理部门和项目科研团队深入对接,多角度深层次了解科研人员财务服务需求,明确科研财务助理的工作重点和角色定位,确定试点工作方案,广泛与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接等,最终选取10项重点项目率先开展科研财务助理试点。目前,青海师范大学已与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达成科研项目财务助理服务协议,代表着全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财务助理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
下一步,青海省科技厅将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制度,推动科研单位逐步形成专业化的科研财务助理队伍,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项目管理等方面提供全过程专业化服务,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确保科研工作有序开展,让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稳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向全省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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