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六条疫情防控措施
导言:11月3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省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精神,结合文化和旅游部各类文化和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再次发布6条措施,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进一步筑牢防线,坚决防范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途径传播。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11月3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省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精神,结合文化和旅游部各类文化和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再次发布6条措施,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进一步筑牢防线,坚决防范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途径传播。
一是立即实行“两个暂停”。暂停全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和旅游专列业务;暂停省内风险区周边区域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歌舞厅、游戏厅、上网服务场所营业(开放)和举办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
二是督促文化和旅游场所严格落实“四件事”。督促检查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和A级旅游景区引导游客(群众)做好“四件事”:亮码扫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14天内有疫情发生所在地旅居史的人员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凡是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是从严控制文化和旅游节会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对各类文艺演出、文化和旅游节会活动和举办的文化和旅游系统会议培训,该限流的限流、该暂停的暂停。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规模超过100人的,严格落实参加人员全员核酸检测要求。
四是加强文化和旅游场所督导巡查。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一方面通过视频监控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查,重点查看A级旅游景区等文化和旅游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另一方面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文化和旅游市场日常巡查和暗访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落实整改。
五是积极配合开展早期协同排查。按照省疫情应急指挥部安排,第一时间启动省、市、旅行社三级协同排查机制,开展中高风险地区和新增感染者地区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排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同级疫情防控部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是加强机关(直属单位)和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有条件的机关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在近期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加强人员排查,凡是到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来人员,在落实好“亮码扫码验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做好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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