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印度尼西亚1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导言: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水产品生产企业CV. BUANA ARTOMORO(注册编号为CR 065-16)的产品进口申报5周。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因从进口自印度尼西亚1批次冻黄姑鱼的1个内包装和1批次冻海鳗的1个产品本体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水产品生产企业CV. BUANA ARTOMORO(注册编号为CR 065-16)的产品进口申报5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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