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出台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 助力困难群体稳定就业
导言:从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发挥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托底安置作用,着力提升就业援助质效,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等15家部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从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发挥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托底安置作用,着力提升就业援助质效,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等15家部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开发范围上实现扩面。《通知》明确将开发范围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开发的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岗位,主要包括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和公共管理类岗位,以及由财政安排经费的各类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及辅助性岗位。在补贴标准上执行顶格。根据部省有关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规定,按照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顶格执行(2280元/月)。在开发流程上体现动态。年初向社会发布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用人单位提出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主管部门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具体开发岗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网上经办系统,对岗位开发安置进行全程跟踪、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在工作推进上重视联动。15个市级部门加强协同配合,以目标任务为导向,加强工作考核督导,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市级每年从由财政安排经费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及辅助性岗位中预留10%左右的岗位,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作用。
无锡市高度重视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全力做好大龄、残疾、低保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今年,推出的公益性岗位“千人上岗计划”,入选我市首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发蓝藻打捞、社区管理、老旧小区保绿保洁等各类公益性岗位1404个。《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有力推动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工作,助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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