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泉区人社局四举措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
导言:从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为切实发挥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助推作用,颍泉区人社局在深入落实各项就业帮扶政策基础上,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促进脱贫人口就业的作用,四举措逐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在保障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权益的同时,逐步实现乡村公益性岗位的规范化管理。
从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为切实发挥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助推作用,颍泉区人社局在深入落实各项就业帮扶政策基础上,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促进脱贫人口就业的作用,四举措逐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在保障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权益的同时,逐步实现乡村公益性岗位的规范化管理。
一、强化档案资料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人员聘用条件和流程选聘人员上岗,及时公布岗位信息,发布招聘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督促用人单位与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务协议》,今年共与1951人签订劳务协议,增强用人单位和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同时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一人一档,努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岗位活,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管理。区镇村三级档案资料基本保持一致,督导镇、村级档案资料不规范、缺失部分及时与区级进行对接,进一步规范补齐。
二、做好人员动态管理。建立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库,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及时将人员信息录入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做到人数、岗位、聘用时间底数清楚;所安置人员不再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时,及时办理失业登记信息,保证了在岗人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截至目前,我区共带动1951名建档立卡脱贫户就业。
三、强化日常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对乡村公益性岗位进行定岗定责,建立考勤考绩制度,加强对乡村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电话抽查、实地督查的方式,严查设空岗、顶岗、脱岗、变相发钱、不签劳动合同等违规行为,督导镇村对往期人员选聘、上岗程序资料不规范情况及时整改,资料缺失部分及时补充,对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履职或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人员,严格按照选聘条件进行岗位调整,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无缝衔接。截至目前,共调整人员268人。
四、严格资金使用管理。针对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量大的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台账,统一设置颍泉区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台账资料(申报人员花名册、新增人员申请表、劳务协议、身份证和一卡通复印件),要求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根据使用范围和补贴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岗位补贴,不得挪用、套取、挤占、截留补贴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规范人员监督管理和资金发放渠道,现已发放1-7月份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826.50545万元,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脱贫户,8月份补贴正在公示中。来源: 颍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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