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社局夏季高温劳动保护专项检查正在行动
导言: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为切实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高温期间职工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紧紧围绕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的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高温劳动保护专项检查。
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为切实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高温期间职工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紧紧围绕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的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高温劳动保护专项检查。
一是明确高温补贴标准条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今年,我市执行的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二是精准选定专项检查对象。包括工程建筑、冶金冶炼、医药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存在有毒有害、露天作业、高温作业岗位的用人单位;机械、电子、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使用实习生(暑期工)的制造、酒店、餐饮等行业的用人单位。
三是积极发挥网格前哨作用。专项检查期间,各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是否依法发放高温津贴,以及顶岗实习生的工作时间、报酬支付等劳动用工情况。主动靠前服务,向用人单位普及夏季高温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有关文件知识,将服务指导用人单位贯穿全过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深入开展排查,实施监测预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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