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水利委员会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管控指标获批
导言:为加快建立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抓好流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按照水利部部署安排,珠江水利委员会全力推进流域地下水取用水量水位控制指标确定工作,提前完成流域云南、广西、广东、海南4省(自治区)地下水管控指标成果协调复核。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为加快建立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抓好流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按照水利部部署安排,珠江水利委员会全力推进流域地下水取用水量水位控制指标确定工作,提前完成流域云南、广西、广东、海南4省(自治区)地下水管控指标成果协调复核。日前广西地下水管控指标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是全国第一批地下水管控指标获批实施的省份。
2020年水利部印发工作通知后,珠江水利委员会高度重视,委领导多次带队调研督导,提前组织技术力量介入,压茬推进管控指标确定。2021年1月,珠江水利委员会指导广西水利厅完成3轮报告修改,指标成果于3月19日通过水规总院技术审查,7月21日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广西作为第一批地下水管控指标获批省份,为珠江流域乃至全国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做出示范、树立榜样、开了好局。
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防风险的重要工作,是地下水监督管理特别是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主要抓手,是建立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珠江水利委员会将切实发挥指导、监督作用,强力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管控指标落实,推动已通过技术审查的海南省指标成果尽快获批实施,指导已列入优先备审名单的广东、云南两省指标成果尽早通过审查,以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为基础,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提升流域水资源战略储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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