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国家开发银行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 出台对口支援江西省全南县工作举措
导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15号)有关部署,扎实推进新时代对口支援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工作,7月19日,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对口支援全南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15号)有关部署,扎实推进新时代对口支援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工作,7月19日,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对口支援全南县工作方案的通知》(商资函〔2021〕343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职能作用,结合全南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强政策、人才、资金、项目、创新等支持力度,形成帮扶合力;提出支持全南县在商务、开发性金融领域先行先试和改革创新、内贸流通发展、外贸创新发展、拓展区域投资合作、开展国际合作和民生项目、开放平台创新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人才交流和培养、加大资金协调力度等12方面共36项政策举措,旨在推动全南县商务领域改革和开放型经济发展,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根据国务院部署,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对口支援赣南原中央苏区全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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