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开考
导言:7月31日,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在深圳、珠海、香港三个考区开考。考试结束后,将实行统一评卷,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预计于今年9月30日前公布。通过考试并取得内地执业资质的港澳律师可在粤港澳大湾区九市内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内地法律事务。
7月31日,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在深圳、珠海、香港三个考区开考。考试结束后,将实行统一评卷,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预计于今年9月30日前公布。通过考试并取得内地执业资质的港澳律师可在粤港澳大湾区九市内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内地法律事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规定,我国在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九市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为3年。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将为港澳律师打开内地执业“大门”,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进程走向纵深具有里程碑式意义。考试合格的人员,经广东省律师协会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即可以向广东省司法厅申请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由广东省司法厅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
在业务范围方面,港澳律师们可办理的诉讼案件为位于上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的高级、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和有关专门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
免责声明:
※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来自媒体转载或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中国企业新闻网:020-34333079 邮箱:cenn_gd@126.com 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处理。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