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三个转变”纵深推进自然资源督察工作
导言:由目标问效向过程追踪转变。认真梳理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省、市派驻督察员例行督察提出问题,分别“发点球”到责任单位,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通过每月收集整改情况,对督察建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直至整改任务全面完成。截至目前,省市督察员指出问题29个,已督导整改销号21个,正在推进整改8个。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17个,督导完成整改3个,推进整改14个。
由目标问效向过程追踪转变。认真梳理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省、市派驻督察员例行督察提出问题,分别“发点球”到责任单位,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通过每月收集整改情况,对督察建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直至整改任务全面完成。截至目前,省市督察员指出问题29个,已督导整改销号21个,正在推进整改8个。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17个,督导完成整改3个,推进整改14个。
由面上督察向深度督察转变。紧盯“上下协调、两个制度落实、上级重大决策事项落实、工作重点、群众关心热点难点、省市两级联动督察”等六项重点工作不放松,主要领导亲自安排督察专项工作7次,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区(县)23次,为基层工作出谋划策,并积极对上争取支持,督导落实生态修复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等民生工程,突出为民办实事质效。
由注重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制定并严格落实《泸州市派驻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工作制度》,把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矿产资源监管及保护等情况等9个方面作为督察督办工作重点,并明确工作方式、具体办法、纪律要求等。截至目前,印发《督察通报》15期,《督察动态》7期,有效提升了督察工作效率。
来源: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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