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RSS

中国网圈网| 加入收藏夹 设为首页

热门关键字: 中大博学院企业广州三星行业广东品牌互联网null鍝佺墝

更多
广州东尼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雷格设计
金煌装饰
御美养生美容

工程建设

首页 > 行业资讯 > 工程建设 > 详细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明确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2021/7/5 10:24:09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导言: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决定在前期北京、上海、浙江、海南4个省(市)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试点的基础上,再选取河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青海、新疆15个省(区、市),自2021年8月1日起启用电子证书,并开展延续注册工作。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决定在前期北京、上海、浙江、海南4个省(市)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试点的基础上,再选取河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青海、新疆15个省(区、市),自2021年8月1日起启用电子证书,并开展延续注册工作。

  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河北等15个省(区、市)及前期开展试点的北京等4个省(市)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同时,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创新监管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实现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审批许可、项目管理、行业监管等环节的应用。

  注册单位所在地为河北等15个省(区、市)的一级建造师,其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前期开展试点的北京等4个省(市)的一级建造师,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21年7月31日;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1年8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通知同时明确,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距65周岁不满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分享到:
[责任编辑:乔姗]
更多新闻,请关注
中国企业新闻网

标签 :

网客评论

关于我们 | CENN服务 | 对外合作 | 刊登广告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客户服务热线:020-34333079、34333137 举报电话:020-34333002 投稿邮箱:cenn_gd@126.com
版权所有:中国企业新闻网 运营商:广州至高点网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353号保利红棉48栋1004

粤ICP备12024738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18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