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导言: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大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力度。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大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力度。
在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中,对云南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34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云南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云南自贸试验区)对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6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通过采取有力改革举措,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健全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动云南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云南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同时,云南省政府要求大力提升企业登记服务水平,推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的优质高效服务,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要继续深入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强化对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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