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常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导言:从常州市统计局网站获悉,根据年度统计调查结果,2020年,常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0783元,比2019年增长8.0%;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3273元,比2019年增长8.4%。
从常州市统计局网站获悉,根据年度统计调查结果,2020年,常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0783元,比2019年增长8.0%;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3273元,比2019年增长8.4%。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865元,比2019年增长7.0%。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
2、统计范围
城镇非私营单位:指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
城镇私营单位:指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来源: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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