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水利委员会完成山洪灾害防御监督检查工作
导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山洪灾害防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办监督函〔2021〕270号)要求,5月至6月淮委派出检查组对安徽、山东两省山洪灾害防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来自水利部网站消息,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山洪灾害防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办监督函〔2021〕270号)要求,5月至6月淮委派出检查组对安徽、山东两省山洪灾害防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山洪灾害突发性强、应急避灾时间短,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淮委高度重视,将其提升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高度来部署,并将其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整体推进。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任务分工、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技术培训。检查组严格执行“四不两直”工作要求,对安徽合肥、六安、安庆、宣城、池州及山东青岛、烟台、淄博、临沂、日照、枣庄、济宁等12市16个县级水利部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预警平台、预警信息发布及42个自动雨量(水位)监测站点等。
现场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反馈了有关问题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并向相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送“一省一单”,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下一步,淮委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工作成果,并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落实整改,确保安全度汛。
淮委监督处、防御处、沂沭泗局及河湖建安中心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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