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三项行动”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高质量推进
导言: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获悉,2021年以来,宿迁开展“三项行动”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截至2021年5月,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82.03万人。
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获悉,2021年以来,宿迁开展“三项行动”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截至2021年5月,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82.03万人。
一是开展续保缴费“助力行动”。各县区利用春节返乡高峰,通过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十大重点问题》《宿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相关政策解读》等宣传材料,制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好》快版,通过媒体宣传、现场宣讲、入户讲解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扶贫政策。2020年,宿迁市建成10个“24小时自助服务厅”,此事项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现了基本查询、社保卡补换、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自助办理,2021年将再建成15个“24小时自助服务厅”。在扩大城乡居保政策知晓率的同时,大大提升了城乡居民对社保经办服务的满意度。
二是实施养老待遇“提升行动”。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了缴费及政府补贴机制,增加了3000元、4000元、5000元三个缴费档次以及100-200元/年的政府补贴;完善了城居保待遇确定机制,对65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5-10元;建立了缴费年限养老金激励机制以及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截至5月底,宿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为190.3元/月,较上年同期增幅16.75%。
三是实施社保扶贫“惠民行动”。对全市“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以及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由政府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按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100元/人.年)给予全额补贴。截至目前,全市落实被征地农民12.04万人,为28.52万名困难群体代缴保费2852万元。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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