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9月1日实施
导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要求结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做好海上交通安全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来自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要求结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做好海上交通安全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通知提出,各单位要全面梳理,对于现行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新颁布的海上交通安全法不一致的情形,及时予以相应修改或废止,维护法制统一,保障法律有效实施。6月底前,完成海上交通安全法所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发现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海上交通安全法不符合不适应不衔接的,应当在9月1日前按程序予以修改或废止。
通知明确,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海上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主动参加海上交通安全法学习培训,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执法人员要确保全员参与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策划专题宣传报道,结合世界海员日、中国航海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为海上交通安全法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贯彻实施方面,通知要求做好船舶检验机构设立的许可工作,严格执行船舶登记制度,加强船员教育培训,落实船员境外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障船员权益。加强对海上交通资源的统筹规划、合理开发、有效利用,依法划定、调整、公布海上交通功能区域,优化海上通航条件,建立完善交通支持服务系统,及时发布航行通(警)告、发布保安等级等海上交通安全信息,严格落实引航制度,明确航道通航条件限值标准,保证船舶航行安全。
通知提出,要全面强化航行安全监管,进一步压实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管理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船长、船员严格履行安全职责,监督船舶遵守海上交通安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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