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名单公布
导言:根据《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9〕277号)、《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关于开展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规计计函〔2021〕16号)有关要求,水利部、财政部对省级水利、财政部门联合报送的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推荐县、候补县的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组织技术专家开展了评审。
来自水利部网站消息,根据《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9〕277号)、《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关于开展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规计计函〔2021〕16号)有关要求,水利部、财政部对省级水利、财政部门联合报送的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推荐县、候补县的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组织技术专家开展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了纳入中央财政支持的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名单(见附件)。
请相关省级水利部门指导试点县对照审查意见,逐条完善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由省级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程序审批,并报送水利部、财政部备案。水利部将对试点方案完善和采纳审查意见的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修改。同时,请相关省级水利部门指导督促试点县同步开展前期工作,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完善相关制度,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建设任务。
附件:
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名单
序号 |
省 份 |
试点县 |
1 |
北 京 |
房山区 |
2 |
天 津 |
滨海新区 |
3 |
河 北 |
新河县 |
4 |
山 西 |
云州区 |
5 |
辽 宁 |
南芬区 |
6 |
吉 林 |
净月高新区 |
7 |
黑龙江 |
庆安县 |
8 |
内蒙古 |
乌拉特中旗 |
9 |
江 苏 |
清江浦区 |
10 |
浙 江 |
天台县 |
11 |
安 徽 |
贵池区 |
12 |
福 建 |
连江县 |
13 |
江 西 |
安义县 |
14 |
山 东 |
广饶县 |
15 |
河 南 |
郏县 |
16 |
湖 北 |
京山市 |
17 |
湖 南 |
永顺县 |
18 |
广 东 |
鹤山市 |
19 |
广 西 |
八步区 |
20 |
海 南 |
儋州市 |
21 |
重 庆 |
黔江区 |
22 |
四 川 |
泸县 |
23 |
贵 州 |
江口县 |
24 |
云 南 |
西畴县 |
25 |
西 藏 |
桑珠孜区 |
26 |
陕 西 |
合阳县 |
27 |
甘 肃 |
康县 |
28 |
青 海 |
循化县 |
29 |
宁 夏 |
沙坡头区 |
30 |
新 疆 |
新源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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