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切实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5月17日—19日,省纪委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振明、副主任支安宇,带领驻委纪检组、委营商环境处、体改处等处室负责同志,赴漯河市、周口市开展现场调研,并召开了民营企业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在漯河市实地调研了曙光健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三剑客奶业有限公司、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卫龙二期产业园、双建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现场了解《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情况,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听取了企业对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
在周口市,调研组现场查看了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网通办”审批服务事项,调研了周口中心港、万果园项目、润商服务科技产业园项目、雅戈尔盛泰纺织服饰项目等。
调研组在漯河市召开了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了漯河市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民营企业代表讲述了自身的深切体会。
会上,支安宇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改革任务,要更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改革创新,转变服务理念、服务方式和服务渠道,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分散服务”为“集中服务”、“普惠服务”为“精准定制”,切实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李振明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永无止境”,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创先争优。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省纪委要求加强监督,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纪律保障。一是重点围绕“一个中心”,中心就是服务市场主体,更好的服务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二是处理好“一个关系”,倡导“亲”“清”的政商关系,要“亲”建立和谐的市场主体关系,热情服务、诚恳服务、保姆式服务。要“清”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预防围猎和被围猎,正确行使公权力。三是牢记“一个目标”,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李振明要求,下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加强政治意识,确保政令畅通。要坚持系统化观念,突出抓好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等重点领域,统筹兼顾。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节。要强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形成充分竞争和公平正义相结合的市场环境。要加强监管治理,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纪委要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加大对违规违纪违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行为查处力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来源: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