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辽宁监管局:强化与地方财政部门“四个联动” 有效推动形成财政预算监管更大合力
导言:近年来,辽宁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刘昆部长在监管局更名设立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准确定位监管局同地方财政部门的工作关系,严格按照《预算法》和现行行政体制的要求,在对地方财政部门严格开展监督的基础上,主动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的联动,积极沟通,彼此配合,有效推动形成财政预算监管更大合力,更好地服务财政改革发展大局。
近年来,辽宁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刘昆部长在监管局更名设立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准确定位监管局同地方财政部门的工作关系,严格按照《预算法》和现行行政体制的要求,在对地方财政部门严格开展监督的基础上,主动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的联动,积极沟通,彼此配合,有效推动形成财政预算监管更大合力,更好地服务财政改革发展大局。
一、工作机制联动,在制度约束保障上形成合力。今年初,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与地方财政部门的联动机制,辽宁监管局会同辽宁省财政厅对两个单位原有的预算监管联动机制进行了修订完善,重点调整了目标任务、措施办法、责任主体等相关内容,并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财政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新的财政监管工作机制更加突出制度的约束、行动的指导以及责任的落实,有利于更好地适应和强化财政监管工作的需要。一是建立四项长效机制,包括主要领导会商机制、日常工作联系机制、监管工作通报机制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二是突出六个重点任务,涵盖推动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实、经济运行监控、地方政府债务监督、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和直达资金监管等多项任务。三是规范措施办法,对每一项监管重点工作的组织方式、操作流程、时间安排和监管内容都予以明确,操作性和实效性更强。四是明确责任主体,将职责责任直接落实到辽宁监管局和辽宁省财政厅的相关处室,强调要提高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确保财政监管工作机制高效运行。自新的财政监管工作机制实施以来,两个单位的沟通协调更加顺畅,配合协作更加紧密,工作成效更加明显。
二、监管行动联动,在提升监管质效上形成合力。近年来,辽宁监管局在与辽宁省财政厅联动开展监管工作时,不断创新联动方式,积极探索、力求实效,有效提高了联合监管的成效。一是联合开展债务核查。核查开始前,与辽宁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债务管理操作指引,下发全省市县财政部门贯彻执行。核查过程中,加强沟通交流,就发现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核查结果达成一致。核查结束后,与辽宁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工作意见。联合开展核查工作的成效得到辽宁省政府的肯定,辽宁省政府专门指定辽宁监管局作为全省4项债务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进一步促进财政监管在化解债务风险中发挥职能作用。二是联合开展直达资金督导。联合辽宁省财政厅及省级有关部门组成专项联合督导组,通过采取座谈、个别谈话、查看项目、调阅指标文件和账簿等方式,对全省13个地市本级、29个县区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78个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及时发现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联合督导有效发挥了财政部门带动其他职能部门协同发力的作用,促进了直达资金更好惠企利民。三是联合开展绩效评价。在工作部署、现场评价和结果利用等环节加强与辽宁省财政厅的联动,以联动促进提质。联合辽宁省财政厅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召开座谈会,布置工作任务,规范统一绩效评分标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联合辽宁省财政厅和相关主管部门开展现场评价,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保证了评价结果客观真实;联合辽宁省财政厅共同探讨政策方面的对策建议,为财政部下年度预算安排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三、成果运用联动,在推进问题整改上形成合力。监管成果运用关系财政监管职能作用的发挥,关系财政监管的地位和影响力。为了提高成果运用的效果,辽宁监管局与辽宁省财政厅密切联动,通过推动监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做好财政监管的“后半篇文章”。一是协同督促基层财政立行立改。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基层财政部门存在的问题,发挥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作用,共同规范地方财政运行。例如在地方财力运行监控工作中发现的“三保”预算编制、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告知和提醒辽宁省财政厅,组织各市县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地方预算管理行为,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二是联合向地方政府提出监管意见。针对财政部门难以独立解决的重大问题,联合辽宁省财政厅向地方政府通报有关情况,要求地方政府组织辖内相关部门整改落实。例如在债务、直达资金等日常监管中,辽宁监管局联合辽宁财政厅向基层政府下发了监管意见函,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完成时限,并要求将整改情况按时反馈。三是联合向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议。针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属地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典型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充分同辽宁省财政厅交换意见、达成一致,研究提出合理工作建议,联合向辽宁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近年来,辽宁监管局在脱贫攻坚、减税降费、绩效管理等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与辽宁省财政厅充分联动的作用,得到了辽宁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有效推动了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调查研究联动,在政策贯彻落实上形成合力。监管局虽然具有上接天线、下通地气的职能优势,但相比地方财政部门又有相对远离基层的劣势,辽宁监管局在开展调研的过程中,非常注重同地方财政部门的联合联动,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在联合开展调研的方式上,采取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定期交换政策执行情况,适时深入基层走访,有力发挥了调查研究察民情、听民意的积极作用,摸清了政策执行的真实效果。例如今年财政部安排辽宁监管局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专题调研督导,辽宁监管局联合辽宁省财政厅赴辽宁省朝阳凌源市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召开了市(县)、乡村、脱贫户、龙头企业参加的多场座谈会,详细了解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难点堵点,调研结束后辽宁监管局针对发现的问题又联合辽宁省财政厅共同研究措施建议,并及时将调研报告上报财政部。近期,辽宁监管局将调研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专题材料报告辽宁省委,主动建言献策,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此外,辽宁监管局也充分利用地方财政部门同其他业务部门的工作关系,通过财政建立与省内其他部门的联系渠道,为顺利开展调查研究提供了工作便利。近年来,辽宁监管局联合地方财政部门开展的调研,多次得到辽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来源:财政部辽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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