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开始显现
导言: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出的一项制度性安排。2018年以来,按照国务院部署,本着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原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并不断完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截至目前,已经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全覆盖。通过评价实践,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逐步提高,评价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开始显现。
5月18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5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主任、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出席发布会,介绍了发用电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中欧班列运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营商环境评价、中国品牌日活动等有关情况,并就媒体关注的民间投资、海南自贸港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中澳投资贸易合作、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钢铁去产能“回头看”、营商环境评价排名、大宗商品价格形势、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促消费政策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金贤东:
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出的一项制度性安排。2018年以来,按照国务院部署,本着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原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并不断完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截至目前,已经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全覆盖。通过评价实践,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逐步提高,评价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开始显现。
一是从指标体系看,坚持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评价指标体系紧扣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的要求,紧扣投资吸引力和城市高质量发展,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投资吸引力、体现监管与服务三个维度,包含18个一级指标和87个二级指标,综合反映各地营商环境情况。
二是从评价方法看,深入基层一线获取实际案例和数据。以2020年评价为例,我们发放企业问卷36万余份,电话采访企业1900余家,深度对接企业200余个,拨打调查核验电话2万余通,暗访政务大厅超过320家,深入听取和了解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感受和意见,真实评估各地营商环境情况。
三是从探索实践看,连续三年组织开展6批次营商环境评价。2018年,组织在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22个城市开展两批次试评价。2019年,组织41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在东北地区21个城市开展试评价。2020年,评价范围进一步拓展到部分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国家级新区。多批次评价,为验证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方法、积累评价经验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参评城市系统检视营商环境情况、制定有针对性改革举措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是从改革成效看,推动更多改革经验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2020年,发布了首部《中国营商环境报告》,全面展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案例,带动全国范围对标先进,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推出了一批针对性强、获得感高的改革举措,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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