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保民生、暖人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又涨啦!
导言:从嘉峪关市人社局网站获悉,为全面落实养老惠民政策,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满足感。
从嘉峪关市人社局网站获悉,为全面落实养老惠民政策,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满足感。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将在原每人每月15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3元。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1951年7月1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不用缴费直接纳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范围的人员。
此次待遇调整是在自2013年--2015年依次以5元、10元、15元的标准提高的基础上,第3次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也是今年甘肃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之一。待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后,我市将第一时间开展待遇调整和补发工作。调整后,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人均基础养老金标准将达到258/月元、届时5700名参保居民将直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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