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导言:步入“十四五”,迈向新征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这一战略后院,发挥好“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至关重要。
步入“十四五”,迈向新征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这一战略后院,发挥好“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至关重要。
3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开启十四五·迈向新征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同志详细介绍了下一步工作举措。
未来,辽宁省将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一“三农”工作重心,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巩固脱贫成果 描绘振兴画卷
经过8年持续奋斗,辽宁省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化解,也为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辽宁省将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摆脱贫困的县,脱贫摘帽后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按“三年巩固、两年提升、逐步衔接”要求,逐步由集中资源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同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原15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确定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支持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产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据介绍,辽宁省已经起草《辽宁省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明确要依托地域农业资源优势,选择主导产业,用3年至5年的时间,培育一批产值超1亿元的特色产业专业村,培育一批产值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强镇,培育一批产值超100亿元的现代农业产业园。
同时,辽宁省将深入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保障肉蛋奶、果菜鱼等重要农副产品生产供给安全。围绕粮油、畜禽、水产、果蔬、饲料等五大农产品产业链,推进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投资,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设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乡村产业强镇,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
抓住两个关键 保障粮食安全
作为全国粮食主产省之一,辽宁省在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方面,有着清晰的目标。
据介绍,“十四五”期间,辽宁省将抓住耕地、种子两个关键,强力推进藏粮于地和藏粮于技措施落实,力争粮食产量达到470亿斤。
稳定播种面积。辽宁省明确,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为丰产丰收奠定基础。调动地方和农民积极性,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支持降低三大粮食作物产粮大县保费补贴比例,及时发放稻谷、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资金,提高种粮收益。
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全省耕地面积稳定在6902万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稳定在5522万亩以上。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到2025年总面积达到3700万亩。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库建设,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领军型企业和特色优势企业。加大技术集成推广服务,提升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节水栽培、保护性耕作等各类绿色高质高效技术集成推广力度,提高粮食作物单产水平。今年实施保护性耕作作业面积850万亩,落实中央财政补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160万亩。
实施乡村建设 改善人居环境
乡村建设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之一,辽宁省将从开展村庄规划和规范村庄撤并、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入手,全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夯实硬件基础。辽宁省要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到2025年,村内道路网络基本形成。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加快推进乡村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能电网等建设。
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未来,辽宁省将因地制宜、稳慎推进,以改造提升为主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垃圾就地分类处理,打造一批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十四五”期间,每年建设示范县5个。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和美丽庭院创建,到2025年,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1%以上。
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辽宁省要不断扩大省内优质学校帮扶乡村学校覆盖率,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持续深化改革 释放发展活力
农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农民参与度,才能让农村改革、乡村振兴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辽宁省明确,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并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农民根本利益。据介绍,目前辽宁省已有1.2万多个村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摸清了农村集体家底,建立了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下一步,辽宁省将着力全面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建立全省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将集体资产全部纳入平台管理。继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规范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增强集体经济实力。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辽宁省要继续开展省市县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到2025年家庭农场达到15万个。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7.5万个。鼓励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等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增效增收。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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