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四项措施提升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导言:从山东省商务厅网站获悉,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印发《济宁市商务局关于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市、县商务部门职责和商贸企业主体责任。
从山东省商务厅网站获悉,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印发《济宁市商务局关于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市、县商务部门职责和商贸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和应急演练机制、安全生产协调议事机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等工作制度,加强对重点商贸企业分类指导、动态管理。
二是配强专职力量。委托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专业公司对全市大型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好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后期跟踪督查,确保整改问题落实到位。局机关充实安全生产工作专职人员力量,新增加2名专职人员,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排查督办,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
三是压实督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百日会战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组成9个督导组,每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全市1000多家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等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及整改落实台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市、县商务部门共组织企业开展应急演练35次,切实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制定出台《市商贸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方案》,建立健全会议、检查、报告、联络等工作制度,明确9个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对20家商超、卖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全市商务系统共出动督导检查2621人次,督导检查企业2911家(次),落实整改事项1558项。来源:济宁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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