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盖州市入选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名单
导言:日前,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名单。营口市盖州市被确定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
日前,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名单。营口市盖州市被确定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
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工作,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有利于打造地方文化底蕴和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有利于提升农产品品牌效应和市场影响力,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盖州市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切实保障了全市人民的健康权益和消费安全。
一是体制机制健全完善。通过实施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盖州市整合监管队伍,细化监管职能。盖州市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投入资金360万元用于购置设备,并于2016年1月通过省级“计量认证”。盖州在全县26个乡镇办事处设置农产品质量监测站点,配备采样、检测冷藏等仪器,为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人员和设备保障。
二是严抓农产品质量检测。盖州市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田间地头、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贸集市等地进行抽样检测,对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样检测工作,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三是积极推进品牌建设。盖州市不断加大对农业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参加各类农业博览会、产销与电商大会等;积极组织申报入选品牌名录,先后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农业部注册了“盖州苹果、盖州生姜、盖州西瓜、盖州葡萄、盖州桃、盖州尖把梨、营口蚕蛹鸡蛋 ”等七个地理标志产品,注册国家级驰名商标3个(盖州苹果、郎时多、北宝),中国名牌农产品19个。
四是加强执法检查。盖州市在常态化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突出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和使用违禁物质、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农产品生产进行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全过程”检查监管。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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