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水保处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导言:2月25日,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水保处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来自水利部网站消息,2月25日,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水保处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西藏是全国贫困发生率最高、贫困程度最深、唯一省级集中连片深度贫困地区,处于世界屋脊、高寒高海拔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地形地貌复杂,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冬季严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最难啃的“硬骨头”。自治区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底线任务和重中之重,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十三五”期间多方筹资,落实投资50.6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2.26亿元,整合脱贫攻坚资金、涉农、援藏等各类地方财政资金38.38亿元,实施1.75万多处饮水工程,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203万人。按照“既不降低标准、又不吊高胃口”的要求,结合西藏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并印发《西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明确了各分区的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与供水保证率等标准,作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精准识别、制定解决方案和达标验收的依据。全面摸排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状况,精准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为解决高寒高海拔地区农村供水工程季节性缺水问题,多次组成工作组对全区海拔4500米以上高寒高海拔地区实地走访调研,赴内地省市调研取经,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编印农村供水设施防冻典型案例,出台农村供水设施防冻保暖技术指导意见,提出了可操作性强且符合西藏实际的农村供水设施防冻保暖措施,有效解决了冬季供水保证率不高的问题。认真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和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联合区发改委、财政厅印发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推动建立并形成合理的水价和水费收缴机制,加快推进水费收缴进度,努力落实工程维修养护各级财政资金。
截至2019年9月底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部销号,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任务提前一年超额完成。目前西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1%,集中供水率达到97.2%,农村饮水安全人口普及率达到100%。西藏广大农牧民历史性告别了“下河背水”“凿冰取水”,为确保脱贫攻坚取得胜利交出了让党中央放心、人民满意的水利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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