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全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内安委办明电〔2021〕1号)要求,为做好春节期间全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效遏制和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管理。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主动性自觉性。指导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健全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和风险化解制度,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二、落实安全责任。各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以学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强化各项防范措施,统筹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重点开展疫情防控、消防安全、户外活动安全等教育。
三、全面排查隐患。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放假期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和疫情防控要求,增强个人防范意识。放假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等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应急处置模拟演练。
各地如遇突发情况,请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报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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