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导言:为建立常态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形成“有进有出”的良性市场生态,提升新三板市场活力和挂牌公司质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等有关规定,证监会起草了《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来自证监会网站消息,为建立常态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形成“有进有出”的良性市场生态,提升新三板市场活力和挂牌公司质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等有关规定,证监会起草了《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gzgsb@csrc.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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