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全面梳理优化医保服务事项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导言:国家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针对企业和群众医保报销申请材料复杂、等待时间长以及异地就医备案程序繁琐等问题,对全国各省(区、市)现有医保服务事项进行梳理优化,筛选出全国通用医保服务事项,于2020年4月底发布《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国家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针对企业和群众医保报销申请材料复杂、等待时间长以及异地就医备案程序繁琐等问题,对全国各省(区、市)现有医保服务事项进行梳理优化,筛选出全国通用医保服务事项,于2020年4月底发布《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全国清单》),推动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一、以全面梳理促医保服务事项优化简化
(一)业务办理标准化。《全国清单》分为10个主项、28个子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等。逐一列明了事项名称、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并统一了受理表格参考样表。服务质量标准清晰明确,社会公众可据此对经办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价。
(二)设定依据合法化。《全国清单》充分对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近30个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确保事项设定的合法化、政策执行的一致性。
(三)办理手续简便化。从方便群众的角度设计“一站式联办”服务流程,大力推行“一次性告知、一表受理、一次办好”,鼓励“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参保群众仅需在受理端提出申请并提供材料即可,后续环节均由受理机构协调处理。
(四)办理材料精简化。针对群众的服务事项,要求提供的材料均不超过4种,坚决取消“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表述,压缩自由裁量权。28个服务事项中,9个服务事项可以一证办理,4个服务事项实行承诺制,办理材料压缩数量总体超过40%。
(五)办理时限缩减化。在已明确办理时限的26个子项中(不含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此两项事项办理环节及办理时限等按照协议管理办法和经办规程执行),办理时限整体压缩比例超过50%;逾30%服务事项缩减25个工作日,近40%服务事项缩减15-20个工作日,最大缩减30个工作日。经压减,可即时办结的事项12项,占比46%;5-20个工作日办结的9项,占比35%;3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的5项,占比19% 。
(六)服务内容公开化。《全国清单》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及公众号、地方各级医疗保障局官网及公众号、医保服务窗口等途径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查询。
二、针对医保服务“难点、堵点、痛点”出实招
《全国清单》紧紧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基本医保参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等“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简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
(一)优化基本医保参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手续。针对原来手续过多、时间过长、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采取改革举措进行优化。一是规定转入地经办机构作为全流程的主要责任方,对办理时限、办理进度负责,要求其主动协调转出地经办机构,避免出现“踢皮球”的情况。二是将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并分段限定了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三是鼓励有条件的经办机构通过平台、网络、APP、电话等方式传递信息,解决纸质档案流转慢的问题,践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二)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针对异地就医备案各地要求提供的材料不统一、手续繁琐、需要参保人来回跑等问题,大幅简化流程。一是尽可能减少办理材料,四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都只需要提供3种材料,包括备案表、医保相关身份证明,以及异地工作、居住证明等;二是采取个人承诺制,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要提供的长期居住认定材料,既可以是居住证明,也可以由参保人提供个人承诺书;三是鼓励“一次不用跑”,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允许有条件的地区采用电话、网络、APP等“不见面”方式备案。
三、推动“六统一”、“四最”要求在全国落地
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遵循《全国清单》的规定内容和格式要求,按照“六统一”(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环节、统一服务标准)和“四最”(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的要求,形成本省清单及办事指南。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以《全国清单》作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最底线,在《全国清单》基础上再进一步精简办理材料、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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