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水利委员会圆满完成2020年水行政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导言:为深入贯彻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落实落细河湖执法三年行动任务,珠江水利委员会精心组织开展2020年水行政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并将其列为委重点工作督办事项。今年5月至11月,珠江水利委员会共派出3个检查组和1个巡查组,对云南、广西及广东3省(自治区)涉河建设、取水许可、水工程等15个项目,以及西江干流思贤滘至灯笼山水文站段、潭江等重点河段13个涉河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巡查)工作。
来自水利部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落实落细河湖执法三年行动任务,珠江水利委员会精心组织开展2020年水行政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并将其列为委重点工作督办事项。今年5月至11月,珠江水利委员会共派出3个检查组和1个巡查组,对云南、广西及广东3省(自治区)涉河建设、取水许可、水工程等15个项目,以及西江干流思贤滘至灯笼山水文站段、潭江等重点河段13个涉河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巡查)工作。
检查组通过“查、访、问、看”等方式,了解相关项目是否履行水行政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水行政许可文件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占用岸线、是否违法违规取水等情况。总体上看,三省(自治区)在建项目及已批复项目建设单位重视河湖管理相关工作,积极履行开发建设应尽义务;但也存在个别项目未批先动工、未按许可文件实施或涉嫌非法取水现象。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将专项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加强《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河湖保护意识,维护了河湖管理良好秩序。今后,珠江水利委员会将继续总结水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经验成效,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强监管常态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流域强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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