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局多举措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导言: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持续推进高效用地,荥阳市自然和规划局多措并举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引导,助推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持续推进高效用地,荥阳市自然和规划局多措并举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引导,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横幅、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土地管理法规和政策宣传,深入开展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生态环境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为推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强化质效,盘活存量。综合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化配置作用,凡新建工业项目一律进入产业集聚区,对拟出让地块的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能耗、排放等指标制定地块《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监管单位职责,将实施方案制定的各项指标纳入《投资建设合同》和《产业发展承诺书》中进行约定。在企业报名摘地时均需到市科工信局出具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意见,严格控制C、D类企业进入土地市场。积极拓宽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渠道,摸清可盘活利用的存量土地家底,对现有存量建设用地的利用情况全面调查和分析,提升土地精细管理水平,提高土地利用质效,最大限度避免因各种原因造成土地低效、闲置用地。
三是强化监管,建立制度。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建立项目用地跟踪制度,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违反国家规定乱占滥用土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配合拿地企业所在园区、乡镇政府(街道)负责在约定期限内,对《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约定和承诺内容进行达标考核。达标考核通过的,出具项目达标验收意见;未通过的,按照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同时给予最长不超过二年的整改期。整改期满仍未达标的,经政府批准后,委托国资平台公司将该项目用地按照成本还原原则进行审计和评估后第一顺位优先回购,依法定程序解除《土地出让合同》。
来源: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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