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海关、烟草联合出击 查获走私香烟715万支
2020/11/23 16:53:33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导言:11月20日,南宁海关对外通报,该关所属钦州缉私分局、桂林缉私分局联合烟草部门于近日查获涉嫌走私香烟案3起,共抓获涉案人员3名,查扣涉案运输工具3辆,查获涉案香烟715万支,估值约428万元。
来自海关总署网站消息,11月20日,南宁海关对外通报,该关所属钦州缉私分局、桂林缉私分局联合烟草部门于近日查获涉嫌走私香烟案3起,共抓获涉案人员3名,查扣涉案运输工具3辆,查获涉案香烟715万支,估值约428万元。
11月5日11时40分左右,钦州海关缉私分局与烟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香烟联合行动,在钦州市灵山县旧州镇高速路出入口成功截获涉嫌走私香烟一批,查扣厢式货车一辆,车上人员弃车逃逸。经检查清点,该批涉嫌走私的“阿里山”品牌香烟共计196万支,估值127.9万元。经初步调查,该批香烟产自中国台湾,经海上偷运走私入境后,用小面包车分散运往灵山县的偏僻乡郊,再集中过驳至中型货车外运广东销售牟利。
11月5日晚至次日凌晨,桂林海关缉私分局会同烟草、高速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查缉,在桂林市平乐县、贺州市八步区连续查获2起涉嫌走私香烟案,抓获涉案人员3名,查扣涉案运输工具2辆,查获涉案香烟519.1万支,估值约300万元。经初步调查,涉案小货车装载的该批有外文标识的“阿里山”品牌香烟均无合法来源手续,涉嫌走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走私烟草专卖品,构成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走私烟草专卖品,数额不大,不构成走私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2020年以来,南宁海关缉私局共立案查办涉嫌走私香烟案件340起,涉案香烟1.53亿支,案值2.29亿元,有力遏制辖区香烟走私势头。下一步,南宁海关缉私局将继续加强与烟草部门在打私打假信息交流、执法联动方面的沟通协作,持续深入打击香烟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斩断走私链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韦敏、易叶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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