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前10月PM2.5平均浓度同比降13%
2020/11/23 11:50:34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导言:11月18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全省10月及1—10月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及排名情况,省委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进展情况及成效,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有关举措、成效及下一步努力方向,今年以来全省环境执法工作主要举措及成效,实施有奖举报工作进展及成效。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大气处、监测处、执法监督局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并分别介绍有关情况,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同志主持发布会。河南日报、大河报、河南卫视、都市频道等15家省级主要媒体参加。
11月18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全省10月及1—10月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及排名情况,省委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进展情况及成效,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有关举措、成效及下一步努力方向,今年以来全省环境执法工作主要举措及成效,实施有奖举报工作进展及成效。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大气处、监测处、执法监督局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并分别介绍有关情况,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同志主持发布会。河南日报、大河报、河南卫视、都市频道等15家省级主要媒体参加。
一、10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0月份,全省17个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环境空气PM10月均浓度为93微克/立方米,PM2.5月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75.1%。
1-10月,全省17个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环境空气PM10平均浓度为77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4微克/立方米,下降15.4%;PM2.5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7微克/立方米,下降13.0%;优、良天数比例为69.8%,同比上升16.2个百分点。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10月份,国家94个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63个,占67.0%(达到国家要求的≥57.4%的目标);无劣Ⅴ类水质断面(达到国家要求的≤9.6%的目标)。
1-10月,国家94个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中,按考核因子平均浓度计,Ⅰ~Ⅲ类水质断面72个,占76.6%(达到国家要求的≥57.4%的目标);无劣Ⅴ类水质断面(达到国家要求的≤9.6%的目标)。同比,Ⅰ~Ⅲ类水质断面增加11个,增加11.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减少1个,减少1.1个百分点。
10月份,全省137个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0.7%。Ⅰ~Ⅲ类水质断面83个,占60.6%,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1-10月,全省137个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0.0%。Ⅰ~Ⅲ类水质断面99个,占72.3%,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15.9mg/L、0.29mg/L、0.095mg/L,同比分别下降4.8%、37.0%、15.2%。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10月份,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目标考核要求评价,涉及42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点位达标率为100%。
1-10月,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目标考核要求评价,涉及42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点位达标率为100%。
10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1.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
由好到差依次为:周口、三门峡、洛阳、商丘、驻马店、南阳、信阳、许昌、郑州、漯河、新乡、开封、濮阳、安阳、济源、平顶山、焦作、鹤壁。
2.省辖市所辖区
前10名的区依次为:洛阳高新开发区、信阳羊山新区、三门峡开发区、洛阳洛龙区、周口川汇区、洛阳涧西区、驻马店开发区、周口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三门峡湖滨区、南阳宛城区。
由好到差后10名的区依次为:平顶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顶山湛河区、鹤壁山城区、平顶山新华区、鹤壁淇滨区、平顶山卫东区、焦作解放区、安阳龙安区、焦作山阳区、鹤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县(市、区)
前20名县(市、区)依次为:南阳桐柏县、信阳新县、信阳淮滨县、信阳息县、洛阳宜阳县、洛阳汝阳县、三门峡渑池县、洛阳洛宁县、南阳南召县、驻马店泌阳县、信阳固始县、驻马店确山县、南阳镇平县、周口项城市、信阳光山县、南阳淅川县、驻马店正阳县、驻马店上蔡县、南阳新野县、开封尉氏县。
由好到差后20名的县(市)依次为:郑州上街区、郑州荥阳市、许昌襄城县、安阳滑县、濮阳范县、郑州巩义市、安阳内黄县、鹤壁浚县、许昌禹州市、焦作修武县、焦作温县、焦作中站区、鹤壁淇县、安阳汤阴县、焦作马村区、焦作博爱县、焦作沁阳市、焦作武陟县、焦作孟州市、信阳潢川县。
二、2020年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情况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11月13日,2020年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正式启动,这是全省自2018年以来连续第三年组织开展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开展专项督察的目的
开展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主要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明确提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督察体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形成督察合力”,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因此,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措施。二是确保完成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但是,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PM10、PM2.5等主要污染物浓度绝对值仍然相对较高,在全国排名靠后。10月份全省PM10、PM2.5平均浓度同比均不降反升,年初以来取得优势正在减少,与周边地区差距正在扩大。特别是河南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路的现状尚未从根本上改变,落后产能淘汰还不到位,燃煤散烧、企业超标排放、扬尘污染、秸秆焚烧、黑加油站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现在又进入了秋冬季,气象条件变差,重污染天气增多,稍有松懈就会影响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和国家对河南省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的考核。在这种形势下,在开展常规工作的同时,必须强化督察的作用,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和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顺利收官。三是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调研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全面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持续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但是,河南省黄河流域产业结构相对偏重,环境风险相对较高,大气、水、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相对较重,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因此,通过开展督察,旨在进一步夯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责任,推动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质量改善。
此次专项督察的特点
此次专项督察,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高位推动。此次督察,成立了12个督察组,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慧、张维宁,省政协副主席李英杰、张亚忠、高体健分别带队,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督察,进一步提高督察站位,加大压力传导,提升督察效能。二是突出重点。此次督察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部门、重点内容。督察的地市包括既位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或汾渭平原的环境污染重点防控区域,又属于黄河流域的郑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三门峡9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督察的部门包括承担污染防治攻坚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职责的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等13个部门、单位。督察的内容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部署要求,紧盯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重点督察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情况、污染防治攻坚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以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三是简化程序。此次督察,不再召开动员会,不听取工作汇报,主要采取调阅资料、部门走访、现场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同时,督察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暗访暗查,不扰民,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
专项督察的进展情况
11月13日,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动员会后,12个督察组全部完成督察进驻,并于14日起开始开展督察,现场督察时间为15天左右。截至11月16日,各督察组已完成和各被督察地方、部门的见面沟通,督察省辖市(示范区)的第一至第十督察组累计现场督察66个县(市、区);调阅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资料1260份;明察暗访点位486个,涉及大气216个,水53个,土壤10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8个,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落实情况82个,其他突出环境问题117个。督察省直部门(单位)的第十一、第十二督察组累计调阅资料512份,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专项督察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督察结束后,督察情况将向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进行汇报,督察意见要向各地、各部门进行反馈,对专项督察发现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以及生态环境质量连续排名靠后的省辖市、县(市、区),将提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各地各部门将按照督察反馈意见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组织整改落实,相关情况将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三、河南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秋冬季是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重污染天气多发的季节,也是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最敏感、最困难时期。进入10月份以来,河南省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并根据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结果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主要举措和成效
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的目的是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人员,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环境质量预测预警、驻厂监督、重点领域暗访核查、问题线索督察问责、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五项行动,通过对秋冬季污染天气进行精准预报预警,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驻厂监管,对重点领域和管控工作进行全面暗访核查,对管控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进行严格督察问责,对各类环境问题发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严查违法排污、违反污染管控措施和失职渎职行为,在全省范围内推进污染减排措施落实,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全力保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
一是对污染天气实施精准预报预警。由气象部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专家团队,每天对各市、不同区域、不同时段(7天以内)的气象条件、环境质量级别、主要污染因子、污染浓度进行精准预测预报,指导各市按照分级管控有关要求,做好污染减排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降低重污染天气污染程度、促进轻度污染级别向良好天气级别转化。自2020年10月份以来,已开展全省研判4次,编写全省空气质量日报48期和大风扬尘、轻中度、重度污染预警专报8期,提出应急响应对策建议50余条次。
二是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驻厂监督。对全省污染物排放量大、超标排放频次高、污染防治设施用电异常、对环境影响危害重的企业以及尚未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实施驻厂监督帮扶,监督企业落实秋冬季污染管控指令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物料储存运输、装卸密闭情况,以及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关停淘汰情况。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每天出动省、市、县、乡4级环境管理人员约2700人,对3600余家企业实施驻厂监督和帮扶,其中,省级驻厂监督帮扶企业150家,市级驻厂监督帮扶企业245家,县级驻厂监督帮扶企业2495家,乡镇驻厂监督帮扶企业769家。通过帮扶、督促整改,每天发现问题企业数从300家左右下降到50家左右,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从5.5%下降为0.5%,未落实减排要求的企业从2.7%下降为0.7%,存在无组织排放问题的减少到0.2%。
三是对重点领域进行暗访核查。全省组成100多个暗访检查组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散煤治理、移动源污染管控、扬尘污染管控、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等重点领域和各地落实秋冬季污染管控工作中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暗访核查。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检查点位22656个,发现存在问题的点位13148个,发现环境问题21365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9264个,需跟踪督办问题12101个。
四是对精细化管控问题实施督察问责。组成三个督察问责小组对全省精细化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驻厂监督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专项行动开始以来,三个小组行程近1万5千公里,走访检查覆盖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的100余个县市区,现场督察点位481个,发现问题69个,既交办走访检查发现问题,也督办暗访核查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管控措施不落实等方面问题,对商丘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集中交办,有效促进了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将暗访核查发现的问题,分类移交给省直相关职能部门,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共同督促各地抓好整改落实。11月14日,12个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组分别进驻郑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三门峡、济源10个省辖市(示范区)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等13个部门、单位,开展包括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在内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工作。
五是对环境问题开展社会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和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增进了社会各届和广大群众对专项行动的了解和理解,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深厚氛围。通过大力宣传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一号通,有效地发挥了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作用。自10月31日起,每日在《河南新闻联播》结尾播发12369环保热线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宣传广告,在全省生态环境“两微三号”新媒体矩阵开展网上宣传,发布《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移动污染源管控措施告知书》等内容,累计发布信息42条;在河南环境“两微三号”和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开设曝光台,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15例,浏览量超368万人次,有效增强舆论监督的力量和实效。
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在有效应对不利气象条件和促进污染减排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各项指标持续向好。截至11月16日,全省PM10浓度为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1%;PM2.5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7%;优良天数为223天,同比增加53天,增加幅度全国第一,全国优良天数平均增加16天,河南省比全国均值多37天,全国337个城市中优良天数增加最多的前10个省辖市,有6个在河南省,并且前三名也在河南省,分别为平顶山增加78天,全国第一;许昌增加69天,全国第二;洛阳、南阳增加68天,并列全国第三。
二是污染管控成效初显。9月25日以来,河南省气象条件明显转差,污染过程频发,通过精准预警管控,优良天数明显增多。9月25日-11月16日,全省启动了3次轻中度污染管控及1次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全省取得优良天数38天,较去年同期(32天)增加6天,特别是,有些地市在周边均是轻度污染的情况下,通过精准管控,成功获得良好天。
三是污染物排放大幅下降。根据数据统计,10月16日全省启动轻中度污染管控后,全省废气污染物日均排放量为268.5吨,与管控前(9月25日)排放量375.2吨相比减少107.4吨,减排比例为28.6%。其中砖瓦行业减排比例82.2%,水泥行业减排58.9%,陶瓷、焦化、碳素分别减排62.3%、37.6%、32.7%,废气污染减排效果显著。
开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和实施差异化管控情况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要求,结合河南省实际,制订了《河南省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办法(试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机械加工等13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部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污染物排放限值》等技术规定,将绩效分级行业由生态环境部要求的39个扩展到52个,对部分绩效指标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夯实了应急减排措施,细化了应急减排清单。经统计,2020年全省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为52457家,其中认定A级企业42家、B级企业310家、绩效引领性企业467家。
河南省根据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结果,细化每一家企业的应急减排措施,抓好应急减排措施落实,这既是秋冬季开展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的基础和关键,也是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管控效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最终成败。下一步,将督促各地在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坚决抑制污染升级。
一是严格管控措施。根据空气质量状况及天气变化趋势,督促指导各地严格预警响应,依法依规实行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抓好重点行业管控措施落实,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增加优良天数。
二是确保执行到位。建立健全污染天气预警、下达指令、响应反馈、效果评估等工作机制。所有管控措施都具体到每条企业生产线和每个工地,并逐项明确负责人;组织分析研判各个站点的监测数据变化情况,第一时间调度督查指标偏高站点周围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集中力量,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实施量化问责。管控期间,坚持当天评估、当天考核、当天排名,以监测站点数据变化和污染物排放量、工业用电量下降幅度为考核评估标准,对当天管控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量化问责,以硬责任落实硬措施,以硬作风完成硬任务,确保措施落实见效。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重污染天气管理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主动发声、答疑解惑,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A级企业、绩效引领企业、保障类企业不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动员社会公众主动参与、共同监督,从而形成有效震慑。
下一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措施
根据“十三五”规划要求,河南省今年蓝天保卫战有两项约束性指标,分别是PM2.5年均浓度和年度优良天数,到2020年底,全省PM2.5浓度需较2015年降低28%以上;全年优良天数比例需较2015年增加12.8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全省空气质量虽然较往年有明显改善,但主要指标仍然处于高位,进入秋冬季后,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积累增多,完成国家下达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难度很大,在看到压力的同时,也要看到随着攻坚不断深入,环境治理思路更加清晰,经验更加丰富,路径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措施更加精准,效果更加彰显,已经形成了具有河南特色的“战法”“打法”,取得了较好成效,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也更加坚定了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因此,下步工作要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推动河南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让优良的空气质量和优美的生态环境成为未来河南的金字招牌,不断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成色。
一是坚决完成河南省年度、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和“十三五”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落后产能淘汰、“双替代”、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铁路专用线建设、老旧车辆淘汰等重点任务,大力抓好秋冬季各项污染减排措施落实,确保完成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和“十三五”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是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持续组织开展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加强活动的组织谋划和调度推进,严查违法排污、违反污染管控措施和失职渎职行为,抓好重污染天气管控的重点时段,严格落实差异化管控和监管措施落实,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降低污染程度,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是持续推进四大结构优化调整。加强协调调度,持续推进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调整,持续抓好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落后产能淘汰、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清洁取暖、淘汰老旧车辆、大宗货物年运货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公转铁”,以及国土绿化、生态廊道建设、绿色矿山创建等工作。
四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坚持把工业企业、散煤、移动源、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作为污染治理重点,不断深化工业企业提标治理和无组织排放治理,推进农业领域燃煤改造和燃煤小锅炉清理,集中开展移动源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行动,加大扬尘管控力度,逐步拓展污染治理领域,持续减少污染排放总量。
四、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以来,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以下简称“省执法监督局”)紧紧围绕把厅党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坚持忠诚担当、公正廉洁、务实创新、奋力作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综合执法,聚焦铁军建设、聚焦执法办案、聚焦污染减排、聚焦污染防治攻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提高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执法保障作用。
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9062起,累计罚款金额3.57亿元。其中,查封扣押363起,移送拘留85起,移送犯罪46起。
围绕污染攻坚,组织开展针对性专项执法检查
1、组织开展春季扬尘管控工作暗访暗查。2020年3月23日至3月27日,组织对17个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落实春季扬尘污染管控的情况进行了集中暗查。暗查组不打招呼、不发通知,沿省道、县道等交通干线规划路线进行随机检查,共检查各类点位296个,发现问题218个,其中,扬尘问题213个,国IV车辆问题1个,秸秆和垃圾焚烧3个,企业违法问题1个。对暗访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督促整改。
2、组织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自2020年3月开始,组织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专项执法行动分为“汇总梳理数据、无人机航测巡检、异地现场核查、依法分类处理、抽查验收”五个步骤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绘制了黄河生态环境基础图谱。组织无人机公司布设像控点约1.1万个,出动航测无人机219架次,飞行约2034小时,采集航测原片约20.2万张,制作形成黄河干流河南段约3000平方公里的无人机正射影像,判读标定出疑似点位图斑约1.4万个,完成黄河干流首次生态环境扫描式体检。二是绘制了黄河干流河南段污染源图谱。5月18日至30日,对前期标定的疑似点位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共核查疑似点位14769个,查实问题线索8175个。现场执法人员对所有污染源的位置信息、影像数据等相关信息资料,利用执法APP终端准确填报,初步建成黄河干流堤内区域污染源数据库,查清了黄河干流生态环境现状。三是整治了黄河干流河南段一批污染源。省攻坚办向沿黄各省辖市交办黄河干流问题线索8175个,查实问题8056个,已完成整改7990个,整改完成率为99.81%,整治了黄河干流河南段一批污染源,保障了黄河干流生态环境。
3、组织开展全省排污单位一体化专项执法行动。围绕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管理规范化,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省厅年度工作安排,2020年4月至10月,组织开展了全省排污单位一体化专项执法行动。一体化专项执法行动做到了三次“首次”。一是首次把建立健全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制度作为执法监管重点。省执法监督局结合河南省实际,出台了《河南省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南》,对照法律法规和攻坚任务要求,细化环境管理为企业行政管理、环保管理制度执行、污染治理及排放控制等六大项26小项;以信函形式将《指南》发给各排污单位,全省共计发放《指南》34626份,指导全省排污单位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二是首次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创新开展一体化执法,推进环境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推动分类、分段式执法检查向全方位“体检式”执法检查方式转变。将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与重点排污单位核查统筹结合,通过开展一体化执法,把排污单位存在的各类环保问题一次性发现到位、服务指导排污单位一次性整改到位、把排污单位违法行为一次性查处到位,切实减少执法频次,提升执法效能,强化排污单位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催生自主治污动能,大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三是首次摸清了河南省排污单位环境管理状况。全省开展一体化自查的排污单位共37487家,摸清了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水平和主要问题。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省级异地核查,共发现涉嫌环境违法重点排污单位378家,涉嫌环境违法问题619个,环境管理问题2260个,均由核查人员现场填写交办单转各地依法查处整改。
4、持续开展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省共发现“散乱污”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 1891家,已整治完成914家。其中,关闭取缔类1526家,已整治完成833家;搬迁整合17家,已整治完成5家;提标改造类332家,已整治完成76家;县区未核准散乱污数16家。其中工业“散乱污”1310家,农业“散乱污”140家,服务业“散乱污”384家,黑加油站57家。“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有效遏制打击了散乱污“死灰复燃”苗头,取得显著成效,对全省污染防治攻坚取得胜利发挥积极作用。
5、组织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2020年7月19至9月9日,分4个轮次对全省6757家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回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抽调市、县400余名执法、监测、监控业务能手,配备50多套便携式VOCs分析仪和手持式微风风速仪等检测设备。设立值班电话及专家热线,组织涉VOCs行业专家、业务处室人员和律师提供技术、政策、法律等咨询服务,采取四项措施,全方位保障专项执法行动顺利进行。一是坚持异地检查与错位检查相结合。组成18个专项执法检查组,采用异地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与生态环境部夏季监督帮扶错位进行,确保区域全覆盖,不留检查死角。二是坚持帮扶企业与打击恶意违法相结合。通过送“政策”、送“知识”、送“法律”,把相关行业标准和控制要求、治理技术和规范送到企业手中。发放相关资料共计3万余份,引导企业自我发现问题、及时主动整改,提高企业治理VOCs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针对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涉嫌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高位交办、上限处罚,给予严厉打击。三是坚持现场检查与现场教学相结合。8月10日至21日,省执法监督局精心组织,从省内高校、省科学院、中石化濮阳分公司聘请相关专家,抽调执法业务骨干和监测业务骨干组成3个现场教学小组,针对化工、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等重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进行现场教学54场,培训人员800余人。通过理论讲解和实地演练,充实了检查人员对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理论知识,巩固了现场检查要点,解决了“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四是坚持专项行动与日常执法相结合。
此次行动,全省共检查企业4847家,正常生产2684家,停产2163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2912家,各类问题共8286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3012个,跟踪督办问题5274个。通过专项执法行动,全省臭氧污染明显改善,优良天数明显增多,与2019年7月、8月、9月相比,优良天数分别增加了7天、4天、8天。
6、组织开展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2020年8月28日至9月5日,组织开展了高速公路服务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高速公路服务区299个,在使用272个。其中151个服务区存在环境问题,占总服务区的50.5%。在存在环境问题的151个服务区中,有114个存在污水处理方面的问题,63个存在餐饮油烟方面的问题,53个存在加油站方面的问题,有13个存在其它方面的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向各地下发了《关于依法查处高速服务区环境问题的函》督促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整改。
7、组织开展砖瓦窑企业异地核查专项行动。2020年9月25日至10月2日,组织全省200名执法人员,在全省开展了烧结类砖瓦窑企业异地核查行动。共核查企业1118家,发现问题企业 536家,交办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1142个,存在问题企业占比达47.9%。对发现的问题高位交办,要求各地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将问题查处整改作为秋冬季环境污染攻坚的重要抓手,按照部门职责明确分工,一企一档,挂帐消号,务求问题查处整改到位。
8、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现场核查。从全省抽调环境执法业务骨干,组成18个暗访核查组,从2020 年10月19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分4轮次进行。暗访核查采取集中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问题多发,PM2.5浓度居高不下,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县(区)采取集中暗查、高位交办、公开曝光的方式进行。暗访核查组压茬对交办属地的环境问题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政府、企业整改到位。第一轮暗访检查组共检查点位数11743个,发现存在问题的点位数7219个,存在问题总数12374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数5061个,跟踪督办问题数7313个,其中,涉嫌环境违法问题数2054个。目前第二轮正在有序开展中。
聚焦群众关注问题,加大投诉案件查办力度
今年以来,全省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31171件(生态环境部转办264件),同比下降11%。其中12369热线电话17287件(省厅环保热线受理转办6461件,同比下降23%),网络举报1908件,微信11829件,其他举报147件。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均做到了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主要举措有:
1、畅通举报渠道。在全国率先实行全省“一号通”,畅通优化了环保举报投诉渠道。2020年9月30日,正式启动环保举报投诉全省“一号通”,全省12369环保举报热线实行“统一受理,分级处理,联网统计,数据共享”,统一实行人工接听,取消语音提示及县(市)、区转接功能,更方便了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的举报。
2、强化案件办理。对受理的举报案件,省厅可以统一查阅分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省辖市负责分办调查并按规定时间回复。目前正在制定分级查办规定,对跨省辖市的案件、污染严重的案件、重复投诉的案件,报厅领导审批后,由省级按时限直接查办。其它案件由所属省辖市按时限组织查办。查办质量由省市两级把关,切实提高查办效率和质量。
3、完善有奖举报。今年以来,依据省厅下发的《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全省发放奖励金46.282万元,省本级发放奖励金11.616万元,受奖人员7098人次。为扩大举报有奖工作实施范围,目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正在积极推进《河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出台。新《办法》具有四点显著特点:一是新《办法》明确规定了举报奖励基金来源,明确规定了省级、市级的基金管理机构及相关职责。通过理顺和明确部门职责,将大大提升基金管理效能。二是新《办法》对预算安排、资金申请、支付方式、资金追缴、监督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新增每条10元线索奖。三是扩大了奖励范围。增加条款内容涉及涉刑涉拘、矿山开采、散煤治理、新建锅炉、移动污染源、土壤污染、医疗废物等方面。四是缩短了支付时间。新《办法》明确规定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即发放奖金。下一步将积极推进新《办法》尽快出台,调动全社会参与环境违法问题举报的积极性,助力环境污染攻坚。
来源:河南环境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